1、微生物指標a
總大腸菌群、耐熱大腸菌群、大腸埃希氏菌、菌落總數。
2、毒理指標
砷、鎘、鉻(六價)、鉛、汞、硒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硝酸鹽(以N計)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溴酸鹽(使用臭氧時)、甲醛(使用臭氧時)、亞氯酸鹽(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時)、氯酸鹽(使用復合二氧化氯消毒時)。
3、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
色度(鉑鈷色度單位)、渾濁度(散射渾濁度單位)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pH、鋁、鐵、錳、銅、鋅、氯化物、硫酸鹽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總硬度(以CaCO3計)、耗氧量(CODMn法,以O2計)、揮發酚類(以苯酚計)、陰離子合成洗滌劑。4、放射性指標b
總α放射性、總β放射性
注:a.MPN表示最可能數;CFU表示菌落形成單位。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群時,應進一步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;水樣未檢出總大腸菌群,不必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。
b.放射性指標超過指導值,應進行核素分析和評價,判定能否飲用。引用標準: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GB 5749-2006
生活飲用水38項檢測機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