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標群體 | 香港生產商和分銷商,香港進口商及其上游供應商 |
涉及產品 | 氧化式可分解塑膠制產品、某些即棄塑膠產品、某些酒店用品 |
本次法規速遞涉及的重點行業 | 食品接觸材料(FCM)、包裝、酒店用品 |
執行日期 | 2024年4月22日 |
主要內容及測試要求 | 從2024年4月22日起,香港將禁止制造、供應、展示所有氧化式可分解塑膠制產品,禁止供應、展示某些即棄塑膠產品,和禁止免費提供某些酒店用品。香港生產商 |
2023年10月27日,香港發布了《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(修訂)條例》(2023年第27號條例),修訂《產品環保責任條例》,禁止可氧化降解塑料產品和某些一次性塑料產品。
根據《2024年〈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(修訂)條例〉(生效日期)公告》,禁令將于2024年4月22日實施(除一次性塑料桌布、包裝環、塑料柄牙線棒、耳塞外)。
以下為條例的重點內容:
1. 不得制造、供應、展示氧化式可分解塑膠制產品(可氧化降解塑料制品)。
2. 不得供應、展示,亦不得在提供堂食(dine-in)、到會(catering)、或外賣(takeaway)服務時供應下列即棄餐具(一次性餐具):
發泡膠制餐具(發泡聚苯乙烯(EPS)餐具),及
以下非發泡膠塑膠制餐具(非發泡聚苯乙烯(EPS)餐具):
(a) 飲管(吸管)、(b) 攪拌棒、(c) 刀、叉及匙、(d) 碟、(e) 杯、(f) 杯蓋、(g) 食品容器、(h) 食品容器蓋。
注:禁令不適用于出于醫療等原因,所供應的非發泡膠塑膠制即棄飲管(非發泡聚苯乙烯(EPS)一次性塑料吸管)
3. 不得供應、展示以下即棄塑膠產品(一次性塑料產品):
食物簽
塑膠柄棉花棒(塑料桿棉簽)
氣球棒
打氣棒(加油棒)
熒光棒
派對帽
雨傘袋
牙簽
桌布
包裝環
塑膠柄牙線棒(塑料柄牙線棒)
4. 不得免費供應以下即棄塑膠產品(一次性塑料產品):
全部或部分由聚乙烯(PE)制成的手套
耳塞
5. 不得為推廣而免費供應塑膠制的紙巾包(塑料包裝紙巾)。
6. 以下塑膠產品(塑料產品)可于持牌酒店(licensed hotel)或持牌賓館(licensed guesthouse)收費供應:
塑膠制手柄牙刷
塑膠制容器盛載的、擬用作牙膏的東西
浴帽
剃刀
指甲銼
梳
塑膠制即棄容器承載的水,及
盛載于塑膠制容器內的液態或膏狀物:
(a) 擬用于潔凈人的頭發(例如洗發露)、(b) 擬用作護發素、(c) 擬用于潔凈人身(例如沐浴乳)、(d) 擬用于為人的皮膚保濕、(e) 擬用于在洗手時潔凈人的雙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