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全球范圍內實施或計劃實施類似 RoHS(限制有害物質) 法規的國家和地區,涵蓋強制性和自愿性標準,并附上關鍵信息:
1. 歐盟(RoHS 3.0)
法規名稱:RoHS 3.0(2011/65/EU)
實施時間:2013年1月3日(替代2002/95/EC)
限制物質:10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、DEHP、BBP、DBP、DIBP)
適用范圍:11類電子電氣設備(EEE),包括醫療設備(2014年起)。
豁免條款:定期更新,如鎘在半導體納米晶中的豁免延長至2025年11月。
2. 中國(中國RoHS 2.0)
法規名稱: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》
實施時間:2016年7月1日(修訂版)
限制物質:6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)
適用范圍:12類電器電子產品(如手機、家電、電腦等)。
檢測標準:2024年3月起采用 GB/T 39560系列標準(與歐盟接軌)。
合格評定:需通過 中國RoHS公共服務平臺 報送信息。
3. 美國
加州(加州RoHS)
法規名稱:SB20/SB50法案
實施時間:2007年1月1日(強制性)
限制物質:4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)
適用范圍:特定電子設備(如電視、電腦)。
聯邦層面
實施時間:2027年1月1日
限制物質:三氧化二銻、雙酚類、鄰苯二甲酸酯(11種)
適用范圍:食品包裝材料(如塑料容器、餐具)。
加州新法案(AB 1148):
4. 日本
法規名稱:JIS C 0950:2008(電子電氣設備特定化學物質標識方法)
實施時間:2008年7月1日
限制物質:6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)
適用范圍:7類電子電氣設備(如電視、冰箱、洗衣機)。
標識要求:需在產品、包裝和網站標注有害物質含量。
5. 韓國
法規名稱:《電子電氣設備及汽車資源回收法案》
實施時間:2008年1月1日
限制物質:6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)
適用范圍:10類電子電氣設備(如電視、電腦、手機)。
2025年更新:溫石棉被列為禁用物質。
6. 印度
法規名稱:《電子電氣設備(EEE)有害物質限制法規》
實施時間:2014年5月
限制物質:6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)
適用范圍:19類電子電氣設備(如手機、家電)。
7. 烏克蘭
法規名稱:遵循歐盟RoHS 3.0
實施時間:2021年
限制物質:10種(與歐盟一致)
適用范圍:11類電子電氣設備。
8. 挪威(PoHS)
法規名稱:PoHS(挪威RoHS)
實施時間:2011年12月20日
限制物質:鉛、PCP、PFOA、MCCP(與歐盟部分重疊)
適用范圍:特定電子電氣設備和工業產品。
9. 阿聯酋及七國聯盟
法規名稱:阿拉伯國家RoHS草案
實施時間:2017年(阿聯酋率先實施)
限制物質:10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PBB、PBDE、DEHP、BBP、DBP、DIBP)
適用范圍:11類電子電氣設備(如家電、IT設備)。
10. 土耳其
法規名稱:WEEE管控法規(2012年)
實施時間:2012年5月22日
限制物質:6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PBB、PBDE)
適用范圍:電子電氣設備及廢棄車輛。
11. 臺灣
法規名稱:CNS15663標準(自愿性)
實施時間:2008年
限制物質:6種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PBB、PBDE)
適用范圍:電子電氣設備(自愿申請認證)。
12. 其他國家/地區
國家/地區 | 法規名稱/狀態 | 關鍵信息 |
---|---|---|
泰國 | TIS2368-2551(2008) | 自愿性標準,限制6種有害物質。 |
越南 | 自愿性法規 | 正在制定類似RoHS的法規。 |
俄羅斯 | 類似RoHS法規 | 限制6種有害物質,覆蓋電子電氣設備。 |
澳大利亞 | 討論中 | 曾討論出臺RoHS類似法規。 |
阿根廷 | 計劃中 | 有計劃制定RoHS法規。 |
總結
強制性法規:歐盟、中國、美國加州、日本、韓國、印度、烏克蘭、阿聯酋、土耳其等。
自愿性標準:臺灣、泰國、越南等。
全球趨勢:RoHS要求正逐步擴展至更多國家和地區,限制物質種類和范圍持續更新(如鄰苯二甲酸酯、食品包裝材料等)。
企業需根據目標市場的法規要求,提前進行有害物質檢測和供應鏈管理,以確保產品合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