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25年9月3日,歐盟REACH法規中關于高度關注物質(SVHC) 的最新情況及企業需履行的合規義務如下:
一、SVHC清單最新進展(截至2025年初)
2025年1月6日更新:新增6項SVHC
歐盟成員國委員會(MSC)一致決定,將6項新物質正式納入SVHC候選清單。
自該日起,SVHC清單總數增至248項。
其中包括:八甲基三硅氧烷(Octamethyltrisiloxane) 等。
此前更新回顧:
2024年6月:新增1項——過氧化二異丙苯(DCP),因其具有生殖毒性。
2023年6月:新增2項,包括二苯基(2,4,6-三甲基苯甲酰基)氧化膦和4,4'-二氯二苯砜。
未來可能新增物質(2025年5月動態)
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于2025年5月收到3項新物質作為SVHC的提案,目前處于評議階段。
此外,間苯二酚(Resorcinol)仍處于“待定”狀態,可能后續被正式列入。
二、企業合規義務(當產品含SVHC > 0.1% w/w)
根據REACH法規,若您的產品(物品、混合物或純物質)中含有SVHC且濃度超過0.1%(重量比),需履行以下責任:
1. 信息傳遞義務
向下游用戶或消費者提供信息:
在收到請求后的45天內,免費提供足以確保安全使用的信息(通常為安全技術說明書SDS或SVHC信息表)。
信息應包含物質名稱及安全使用指南。
2. 向ECHA進行通報(Notification)
條件同時滿足時需通報:
SVHC在物品中的含量 > 0.1% (w/w);
該SVHC在您企業每年向歐盟出口總量 > 1噸。
時限:自該物質被列入SVHC清單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通報。
3. SCIP通報(廢棄物框架指令WFD要求)
適用范圍:所有含SVHC > 0.1% 的物品(無論用量多少)。
要求:自2021年1月5日起,必須向ECHA提交SCIP通報(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Products)。
目的:確保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(包括廢棄階段)中,有害物質信息可追溯。
平臺:通過ECHA的SCIP數據庫提交。
4. 安全數據表(SDS)更新
若SVHC作為純物質或混合物中的成分,且濃度≥0.1%,供應商必須在SDS第3節中明確列出該物質信息,并及時更新SDS。
三、企業應對建議
供應鏈管理:
定期審查原材料和產品成分,及時獲取供應商的SVHC聲明。
建立內部化學品數據庫,跟蹤SVHC清單更新。
檢測與合規評估:
對高風險材料(如塑料、涂層、電子元件等)進行SVHC篩查。
委托專業實驗室進行REACH SVHC檢測。
提前準備通報:
一旦新物質列入清單,立即評估是否觸發通報義務,避免逾期。
關注ECHA動態:
定期查看ECHA官網的SVHC候選清單更新及評議進展。
四、總結
項目 | 要求 |
---|---|
SVHC清單總數 | 248項(截至2025年1月) |
觸發條件 | 含量 > 0.1% w/w |
信息傳遞 | 45天內響應下游請求 |
ECHA通報 | 含量>0.1% + 年量>1噸,6個月內完成 |
SCIP通報 | 所有>0.1%物品均需提交 |
SDS更新 | 含SVHC≥0.1%的混合物/物質必須更新 |
建議企業持續關注ECHA官方公告,確保出口歐盟產品符合最新REACH合規要求,避免貿易風險。